宝可梦诉讼《口袋妖怪复刻》侵权案胜诉:赔偿1.07亿元
9月13日,梦诉根据宝可梦(上海)玩具有限公司官网的讼口胜诉公告,宝可梦公司诉讼手游《口袋妖怪:复刻》(又称《口袋之旅》)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案近日一审宣判,袋妖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宝可梦公司胜诉,怪复被告方需向宝可梦公司赔偿共计1.07亿元人民币的刻侵损失。
《口袋妖怪:复刻》示例:
一审法院认定《口袋妖怪:复刻》中的权案宝可梦角色、游戏主人公、赔偿地图等核心元素与宝可梦公司游戏相应的亿元元素一一对应且相似,游戏元素组合所形成的梦诉多个要素系统高度相似甚至完全一致,且多项数值体系设计相同,讼口胜诉故《口袋妖怪:复刻》与宝可梦公司游戏的袋妖具体故事性表达构成实质性近似。《口袋妖怪:复刻》侵犯了宝可梦公司游戏的怪复著作权。
另外,刻侵法院亦认定《口袋妖怪:复刻》的权案运营、宣传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及第八条第一款,赔偿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审法院综上判决,广州麦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宝可梦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07亿元人民币。并判决深圳市阿斯卡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值尚互动科技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方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广州麦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赔偿金额中的部分金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目前广州麦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方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宝可梦公司正在准备二审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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